此次,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移交老工伤人员近2000人,其中在职1-6级工残人员565人、1-6级工残退休人员495人、7-10级退休工伤人员473人,另有需长期护理人员25人、工亡职工抚恤对象45人。经核算,该公司应预留工伤保险费4.66亿元,其中包括在职1-6级工残人员伤残费、旧伤复发治疗费、在职1-4级工残人员和1-4级工残退休人员一次性工亡丧葬费、1-6级工残退休人员辅助器具费等。
经过前期多轮艰难协商后,双方法人于今年6月底签定了《工伤保险移交协议书》。接下来,我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将妥善做好该群体工伤保险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完)
[作者:李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