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个税优惠、医疗休假待遇,还可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没错,这就是《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最新政策待遇。
该《办法》不仅立足于全县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实际,还从引进类别、引进程序、政策待遇、服务保障等方面亮出了“大招”,并分别明确了责任部门落实各项政策待遇,既接地气,又极具含金量。
《办法》明确,依据规定引进的人才每月可享受生活补贴最高1万元,住房补贴最高1.5万元,在湘潭县工作满5年后视工作情况可享受一次性补贴最高100万元。同时,对引进人才按《办法》享受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和一次性补贴,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除了享受优越的经济待遇外,引进的人才还可以享受医疗和休假待遇,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问题。此外,引进的人才在我县创业可享受招商引资、创新创业等方面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引进的人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湘潭县特聘专家”称号,并颁发证书,纳入县级领导联系专家的范围。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表彰评比活动、重大科研项目、人才评选支持计划、参政议政。
据悉,湘潭县财政拿出1000万元作为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支付引进人才的各项补贴、奖励及落实有关待遇所需的经费,切实保障引进人才待遇享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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