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暨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召开。
红网湘潭县分站11月13日讯(记者 杨建)为认真做好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黄标车淘汰工作按要求完成,日前,湘潭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暨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召开。县领导彭世辉、唐仁光、刘新玉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市人民政府已经明确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为空气质量特别防护期(以下简称特护期)。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7 年1-9月,我县空气质量指标中除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外(均值与2016年同期相比上升29.4%),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均值与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11.8%、17.5 %、37% 、18%和11.3%。综合分析我县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居多薄弱环节,与省、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年度目标和全市其他县(市区)情况比较,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会议要求,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努力减少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最大程度控制和减轻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今冬明春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空气质量年度目标。
2017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黄标车淘汰任务1023台,县政府通过环保目标任务书将黄标车淘汰任务下达至各乡镇和县直机关。截至11月12日,我县淘汰黄标车459台:其中市认定我县注销134台,公告牌证作废270台,54台绿标车,1台事实报废。目前,我县还有564台的淘汰任务没有完成。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防治工作和黄标车淘汰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工作措施,将工作层层压实到位,严格执纪问责,确保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以及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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